《中华消化杂志》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上海市医学会承办的消化专业学术期刊,为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创刊40年来,《中华消化杂志》先后多次荣获“中国百种杰出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中华医学会理事会优秀期刊”“上海市科协报刊评比一等奖”“中国科协优秀期刊三等奖”等多项荣誉,稳居中国学术期刊的第一方阵。

《中华消化杂志》于2021年全年围绕“庆祝创刊40周年”主题安排期刊内容和开展学术活动,设专栏回顾消化学科与《中华消化杂志》互促发展的40年历程,编撰制作纪念画册,并拟于2021年9月举办创刊40周年纪念大会。



  ◆    


戒毒人员便秘处方专家共识(2021年)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胃肠功能性疾病协作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消化病研究所


通信作者:王昆华,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办  650032, Email:wkh@ydyy.cn,电话:0871-65324888-2201;侯晓华,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消化内科, 武汉  430022, Email:houxh@hust.edu.cn,  电话:027-85726114



Expert consensus on constipation prescription for drug abusers (2021) 


Study Group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Chinese Society of Gastroenterology,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Key Laboratory of Drug Dependence and Treatment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Yunnan Institute of Digestive Diseases


Corresponding author:  Wang Kunhua, Key Laboratory of Drug Dependence and Treatment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Office of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 650032, Email:wkh@ydyy.cn, Tel: 0086-871-65324888-2201; Hou Xiaohua, Department of Gastroenterology, Union Hospital Affiliated to Tongji Medical College,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430022, Email: houxh@hust.edu.cn, Tel: 0086-27-85726114








本文来源                       

《中华消化杂志》2021年7月第41卷第7期446-453页  

   




引用本文                        

中文: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胃肠功能性疾病协作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云南省消化病研究所. 戒毒人员便秘处方专家共识(2021年)[J]. 中华消化杂志, 2021, 41(7):446-453. 

DOI:10.3760/cma.j.cn311367-20210507-00264.

英文:Study Group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Chinese Society of Gastroenterology, 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 Key Laboratory of Drug Dependence and Treatment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 Yunnan Institute of Digestive Diseases. Expert consensus on constipation prescription for drug abusers(2021)[J]. Chin J Dig, 2021,41(7):446-453.

DOI:10.3760/cma.j.cn311367-20210507-00264.


摘  要                     

海洛因、鸦片等毒品和美沙酮等脱毒药物属于阿片类,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阻止排便反射的下传和肠道平滑肌的运动,使肠管蠕动不协调而导致便秘,加之吸毒者普遍存在焦虑、抑郁、睡眠障碍等不良精神因素,且生活习惯不规律,蔬菜、水果类补充不足等促使便秘发生。因此,吸毒者便秘的发生率远高于普通人群。很多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存在严重的戒断反应和心理依赖,同时,他们还要承受便秘带来的痛苦。为此,必须对戒毒人员的便秘进行综合治疗。国内相关专家坚持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循证医学证据的原则,经多次研讨后,就戒毒人员便秘的流行病学、病因、发病机制、诊断和治疗达成共识,并针对戒毒人员的便秘提出治疗建议,包括非药物治疗如调整生活方式、精神心理治疗等,药物治疗如促胃肠动力药、各类泻剂、微生态制剂的应用等,以规范戒毒人员便秘的诊治,供戒毒相关管理人员、医师等在戒毒工作中参考应用。


Abstract                     

Drugs such as heroin, opium and detoxification drugs such as methadone are classified as opioids, which can inhibit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 prevent the downward transmission of defecation reflex and the movement of intestinal smooth muscle cause uncoordinated peristalsis of intestine and finally lead to constipation. In addition, drug abusers generally have unhealthy mental factors such as anxiety, depression, sleep disorders and poor lifestyles as well as insufficient supplementation of vegetables and fruits, which contribute to constipation. Therefore, the incidence of constipation among drug addicts is much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general population. Many drug addicts have severe withdrawal reaction and psychological dependence during detoxification and constipation is even worse. So, the constipation of drug addicts must be comprehensively treated. Domestic experts adhered to the principles of advanced, scientific, practical, and evidence-based medicine and have reached a consensus on the epidemiology, etiology and pathogenesis,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onstipation in drug addicts after many discussions. And formulate treatment prescriptions for constipation of drug addicts including non-drug treatment such as lifestyle adjustment, psychotherapy, drug treatment including gastrointestinal motility drugs, laxatives, microbial ecological agents, and so on.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drug addicts'constipation. This expert consensus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drug addicts'management and doctors.



关键词                   

戒毒人员;便秘处方;共识;治疗



Key words                   

Drug abusers;Constipation prescription;Consensus;Treatment

DOI:10.3760/cma.j.cn311367-20210507-00264


 
 
 
 
 
 
 
 

吸食毒品目前正成为危害公共健康卫生的全球性问题。绝大多数吸毒者不仅要承受毒品戒断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痛苦,还面临长期存在的诸多不适症状,其中便秘是吸毒者常见的消化系统不适症状,其发生率远高于普通人群,且严重影响戒毒人员的生活质量,增加戒毒治疗的经济负担。为切实给予戒毒人员科学、有效、实用的便秘诊疗指导,国内专家学者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制定本共识,以供相关戒毒管理人员、医疗中心医师参考应用。

一、定义和流行病学

毒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使人成瘾的麻醉和精神药物,包括海洛因、鸦片、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吗啡、大麻和可卡因等。许多毒品包括阿片类毒品如海洛因,阿片类药物如鸦片、吗啡,阿片类脱毒治疗药物如美沙酮(methadone)、丁丙诺啡(buprenorphine),以及苯丙胺类兴奋剂如甲基苯丙胺等均可引起便秘。

便秘症状包括排便费力、粪便干结、排便不尽感、直肠肛门阻塞感和需要辅助排便,每周排便次数<3次,患者在诊断前6个月就存在便秘症状,且近3个月症状持续存在[1]。阿片类药物导致的便秘(opioid-induced constipation, OIC)指在使用阿片类药物后患者排便习惯发生改变,对OIC症状的判断与常规便秘一致[2],便秘可以在阿片类药物初始治疗、改变药物种类或者增加药物剂量后出现,或者用药后便秘症状加重。OIC已经成为阿片类药物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

总体而言,使用阿片类药物的人群OIC患病率为22.0%~81.0%,其患病率与性别无明确关系,纯阿片类药物的剂型并不影响OIC的患病率,但阿片类药物的治疗剂量、使用频率、持续时间可能影响OIC症状[3]。海洛因成瘾者便秘的患病率为47.0%~88.3%[4],甲基苯丙胺成瘾者便秘的患病率为50.0%[5]。常见毒品和类药物导致便秘情况见表1。

美沙酮是阿片受体激动剂,常用于阿片类毒品成瘾者的脱毒治疗。国内文献显示,戒毒人员使用美沙酮后,便秘的患病率为24.6%~77.0%[6];国外研究报道,使用美沙酮治疗期间,戒毒人员便秘的患病率为24.7%~65.2%[7]。多数文献报道便秘的发生与用药剂量、用药时间均无关[8];少部分文献显示随用药剂量增加,便秘发生率逐渐增高[9]。丁丙诺啡是阿片受体部分激动剂,成瘾性较低,常用于阿片类毒品成瘾者的脱毒治疗。在丁丙诺啡维持治疗期间,便秘的患病率为17.9%~51.0%[10]。国外有文献报道,使用美沙酮或丁丙诺啡维持治疗期间,约38.5%的戒毒人员出现轻度便秘,33.3%出现中度便秘,14.8%出现重度便秘,5.1%出现极重度便秘[11]

二、病因、病理和发病机制 

(一)毒品直接诱发吸毒人员便秘

阿片类毒品是全世界吸毒人员使用率最高的毒品,可分为生物碱和人工合成2大类,其在诱发吸毒人员便秘过程中的作用基本相同。阿片受体是阿片类毒品发挥药理作用的重要媒介,可能存在多种亚型,其中μ、δ和κ受体是3种已被认知的阿片受体类型,在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中广泛表达。阿片类毒品诱发便秘的机制主要包括对中枢和外周神经阿片受体的影响,以及对胃肠道功能的直接作用。

1. 对中枢神经阿片受体的影响:有证据表明小分子阿片类物质可直接通过血脑屏障。颅内注射少量阿片受体激动剂即可通过抑制γ-氨基丁酸系统活性导致交感神经兴奋,使胃肠道运动减弱。

2. 对外周神经阿片受体的影响:3种阿片受体中,μ、δ受体特别是μ受体在胃肠道神经元中高表达,在黏膜细胞、平滑肌细胞、血管细胞中亦有表达。阿片类物质可直接作用于外周神经阿片受体,阿片受体激动后使神经递质分泌减少,从而抑制胃肠道的运动和分泌功能。

阿片类药物、以麻黄碱为主要有效成分的苯丙胺类毒品、以四氢大麻酚为有效成分的大麻类毒品和以可卡因为有效成分的古柯类毒品均可直接损伤肠上皮的完整性。肠道通透性增加使得多种有害物质直接损伤肠道神经元,引起胃肠道蠕动功能下降,导致便秘。此外,肠上皮受损还会进一步诱发全身性炎症反应,导致精神症状出现,加重便秘的症状。

3. 对胃肠道功能的直接作用:阿片受体的激活最终导致消化道张力和平滑肌收缩力改变,可能原因是肠神经系统神经递质分泌减少,使得整个消化道环形肌群静息张力和紧张抑制发生变化。一方面,推进蠕动减少,非推进性运动振幅增大,胃肠道传输减慢,肠道内液体的吸收增加,粪便变得干、硬;另一方面,直肠括约肌张力增加,反射性松弛受到抑制,使得肛内括约肌的收缩增加,出现排便障碍,导致排便困难。

4. 阿片受体激动剂的消化道耐药效应与便秘:除便秘外,阿片受体激动剂还可导致恶心、呕吐、痉挛性疼痛等一系列消化道症状,但这些症状在阿片受体激动剂的慢性化使用中会逐渐缓解,被称为耐药效应。然而,便秘症状不受阿片受体激动剂耐药效应的影响,会持续存在,这可能与β-抑制蛋白2的表达下调有关。 

(二)毒品间接诱发戒毒人员便秘

1. 精神心理因素与戒毒人员便秘:吸毒人员多存在焦虑、抑郁情绪,具体原因分析如下:①无论是短期使用还是长期吸食毒品,都将影响机体的“自稳状态”,导致以多巴胺、5-羟色胺和γ-氨基丁酸等分泌紊乱为主要表现,以及以糖皮质激素抑制解除为次要表现的内分泌紊乱;②毒品诱发神经炎症是焦虑、抑郁情绪产生的重要原因,这在戒断状态下尤为明显;③吸毒人员多为无业、受教育水平低、未婚或非稳定婚姻形式人员,以及社会支持薄弱人群,其面临着情绪环境不良、人格缺陷、人际关系不佳、交际能力差、挫折耐受性较低、负性情绪表达应对障碍和回归社会后被歧视等复杂问题。

焦虑和抑郁是慢性便秘发生、发展的重要病理生理基础之一。胃肠道受中枢神经系统和外周神经系统的双重支配,神经递质、细胞因子、激素、肠道菌群代谢产物等是脑-肠轴中双向沟通的“信使”。一方面,焦虑和抑郁可降低直肠感觉敏感度,增加排便时肛门的矛盾收缩,降低盆底肌群顺应性,多重因素叠加造成排便困难;另一方面,不良精神因素的长期存在使得高级神经中枢与直肠反射间的正常调节活动被扰乱,导致肠管蠕动不协调,阻碍排便进行。

2. 肠道菌群与戒毒人员便秘:戒毒人员肠道菌群紊乱的风险较高。Banerjee等[12]发现,阿片类药物阻碍脱氧胆酸盐和石胆酸盐生成,从而造成肠道菌群失调,而吸毒人员普遍存在生活不规律、昼夜节律紊乱等。Feys等[13]发现,昼夜节律失调会导致肠道菌群变化。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肠道菌群紊乱参与了便秘尤其慢性便秘的发生、发展,如产甲烷菌的增多、双歧杆菌的减少导致5-羟色胺分泌减少等。

此外,肠道菌群还可以通过影响毒品和戒毒药物的代谢导致便秘。阿片类药物代谢产物吗啡葡糖醛酸在肠道水解,受肠道菌群的影响,吗啡葡糖醛酸水解速率常常降低,导致包括便秘在内的更严重的消化道反应。

3. 睡眠障碍与戒毒人员便秘:昼夜节律颠倒和睡眠障碍除了会造成肠道菌群紊乱导致便秘外,还可能直接引起便秘,可能的机制是无规律的起居与睡眠障碍导致神经功能紊乱,进而引起消化器官分泌功能障碍和排便运动失调。戒断人员中普遍存在睡眠障碍,这是便秘发生不容忽视的因素。

三、诊断、鉴别诊断和病情评估

(一)诊断标准

慢性便秘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有吸食或注射毒品史,出现粪便干结、排便费力和(或)费时、排便次数减少等即可考虑OIC。OIC患者还可伴有腹痛、腹胀、肛门坠胀感等症状。

(二)诊断流程

OIC的诊断需遵循以下规范化流程或步骤进行: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结肠镜检查→评估便秘的病理生理的特殊检查。首先排除器质性疾病,包括肠道机械性梗阻、肛门直肠疾病等,并排除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神经系统疾病等其他引起便秘症状的疾病;其次,评估便秘的亚型(正常传输型、慢传输型、排便障碍型和混合型)和严重程度,以及患者的精神心理状态等。

1. 询问病史:除询问出现便秘症状的具体时间、病程、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伴随症状,特别是便血、体重下降等报警症状等临床病史外,还应注意询问胃肠道疾病家族史,以及其他疾病家族史。对于戒毒人员还需详细询问吸食毒品的名称或成分、吸食方式和剂量、吸食毒品总年限、饮食结构、是否存在精神心理疾病,以及用药史,特别是阿片类药物使用史。除收集上述病史信息以帮助便秘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个体化治疗的选择外,还应注意收集并归类便秘的症状群,由此分析可能的病理生理学改变。

2. 体格检查:详尽记录肠鸣音,触诊腹部有无压痛和包块等。通过肛门直肠指检判断有无肛门直肠肿物。在肛门直肠指检中,当被检者做排便动作时,若检查医师的手指被夹紧,则提示可能存在肛门括约肌不协调,即矛盾运动。

3. 实验室检查:粪便常规和隐血试验是初步检查项目,也应作为戒毒人员慢性便秘的定期随诊和监测指标;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作为参考指标。同时需注意其他系统引起便秘症状的疾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糖尿病等。

4. 消化内镜检查:全结肠镜检查是明确或鉴别胃肠道器质性疾病的最佳检查方法。对年龄≥40岁的初诊戒毒人员,若近期内出现便秘症状、体重进行性下降、贫血等报警症状时,需尽快行结肠镜检查,以排除结直肠器质性疾病。

(三)鉴别诊断

临床医师要注意功能性肠病可能与OIC重叠,或加重OIC。例如,功能性肠病患者在使用阿片类药物后可加重便秘症状。一部分戒毒人员在生理脱毒、排除器质性疾病和药物因素后,仍然存在便秘症状,应考虑功能性便秘或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

(四)严重程度评估

在临床实践中,根据症状和对日常生活影响的程度,便秘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轻度便秘患者通过改变日常生活作息、饮食习惯,或进行临时药物治疗即可解除便秘症状;重度便秘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患者需通过药物治疗才可缓解便秘症状,甚至需要长期服药;中度便秘介于轻度与重度之间。

(五)特殊检查

肠道动力和肛门直肠功能检测在慢性便秘的诊断中虽非必需,但在评估便秘患者结肠和直肠肛门功能、便秘类型和疗效时,以及对于难治性便秘患者都是必要的。

1. 结肠传输试验:结肠传输试验简单、安全、方便重复,可判断患者是否存在结肠传输过缓。 

2. 结直肠测压:结直肠测压可用于监测患者用力排便时盆底肌有无不协调收缩、是否存在直肠压力上升不足、是否缺乏肛门直肠抑制反射、直肠感觉阈值有无变化等,以评估肛门直肠动力和感觉功能,有助于结肠无力的诊断。 

3. 球囊逼出试验:球囊逼出试验是戒毒人员功能性便秘的筛查方法,若结果异常则提示患者盆底肌不协调收缩。 

4. 排粪造影:排粪造影可动态模拟粪便排出的真实过程。经进一步改良,便秘患者可选择无辐射的磁共振成像进行排粪造影检查,以同时观察结肠周围组织、多结构、多象限成像。 

5. 精神心理评估:戒毒人员容易出现精神心理障碍,应通过精神心理评估积极了解其心理状况。

四、治疗

戒毒人员便秘治疗需遵循个体化的综合防治原则,对戒毒人员进行较为全面的身体健康情况和体能评估,制订个体化、系统性、循序渐进的治疗方案。 

(一)非药物治疗

非药物治疗是戒毒人员便秘治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戒毒和减少毒品使用量有利于改善戒毒人员的便秘症状;个体化使用美沙酮等阿片类脱毒治疗药物可减少便秘等不良反应的发生,增强脱毒效果。

1. 饮食:由于长期滥用毒品、生活起居无规律、食物摄入量少,以及对饮食营养知识了解有限并缺乏重视,吸毒人员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素摄入不完善,营养不良者十分常见。对戒毒人员应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评估其营养状态,如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其膳食结构组成和营养学知识水平。依据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文化水平和营养知识掌握情况,综合采用健康讲座、多媒体、食物模型演示等方法进行针对性的营养教育,制订以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为基础、符合戒毒人员健康情况的个体化食谱。督促戒毒人员改进饮食习惯,规律、足量饮食,并调整膳食结构,增加膳食纤维和水的摄入。膳食纤维的推荐摄入量为20~35 g/d,并推荐使用可溶性纤维如燕麦、豆类、谷类、蔬菜、水果,以及甲基纤维素等纤维补充剂。建议水的摄入量为1.5~2.0 L/d,以协同增强膳食纤维的通便作用[1]

2. 运动:吸毒人员多数缺乏运动,因此,戒毒人员应在医务人员监督下进行体能训练。运动可以控制和降低戒毒人员的毒品使用量,减轻戒断症状,提高戒断成功率,减少或延缓复吸的发生。规律的体育运动可缩短肠道传输时间,利于通便。

3. 生活习惯:吸毒人员多有不良的生活习惯,昼夜节律颠倒和睡眠障碍会造成肠道菌群、肠道功能、神经功能紊乱。因此,戒毒人员应保持良好生活作息,恢复正常昼夜节律。晨起的起立反射可促进结肠运动,建议在晨起和餐后2 h内尝试排便,在排便时集中注意力,可采取蹲位排便姿势以利于粪便排出。

4. 社会心理支持:对于发生便秘的戒毒人员,应进行心理辅导、认知行为疗法、放松、催眠、正念等改善心理健康措施,必要时在精神科医师指导下,联合使用抗焦虑、抗抑郁药物。通过培养职业技能、修复家庭关系、加入戒毒社区等方式帮助其融入社会。

(二)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也是缓解戒毒人员便秘症状的主要方法。对于轻至中度的便秘患者,首先考虑给予容积性泻剂和渗透性泻剂。对于难治性便秘患者,可联合使用不同机制的药物以加强治疗效果,同时减少单一、大剂量用药的不良反应。对于常规泻剂无效的患者,可尝试使用新型OIC药物,包括促动力剂如普芦卡必利(prucalopride)等,促分泌剂如利那洛肽(linaclotide)、鲁比前列酮(lubiprostone),以及阿片受体拮抗剂如纳洛酮(naloxone)、纳洛西酮(naloxegol)、甲基纳曲酮(methylnaltrexone)、纳尔地丁(naldemedine)等。

1. 容积性泻剂:容积性泻剂包括欧车前、聚卡波非钙、麦麸、甲基纤维素等,能显著改善慢性便秘患者的整体症状[14]。腹胀、消化道梗阻等是容积性泻剂的主要不良反应,由水分摄入不足所致,因此,患者在服用泻剂的同时应摄入足够水分。容积性泻剂通便作用温和,对大部分OIC患者的治疗作用有限[15],但轻至中度的OIC患者,尤其是膳食纤维素摄入不足者可适当使用。

2. 渗透性泻剂:渗透性泻剂包括聚乙二醇、乳果糖、山梨醇和硫酸镁等。此类泻剂在肠腔内形成高渗状态,增加水分,使粪便容积增大,通过刺激肠道蠕动起到通便作用。其中,乳果糖能被结肠内细菌分解后形成乳酸和乙酸等分解产物,除增加肠腔内渗透压外,还可酸化肠道,兼有降血氨作用。长期使用乳果糖还可促进肠道有益菌增殖,抑制肠道有害菌[16]。渗透性泻剂通便作用温和,患者耐受性良好,且严重不良反应少,对于老年人、儿童、孕产妇、体质衰弱者,以及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特殊人群均适用[17]。有研究显示,聚乙二醇和乳果糖均能显著改善OIC患者的便秘症状,二者效果相当[18]

乳糖醇(lactitol)是渗透性泻剂中的新型制剂,能有效增加患者每周完全自主排便次数,且不良反应少,较少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腹胀气、腹泻、腹胀,以及血肌酐、磷酸激酶水平升高和血压升高。因乳糖醇具有良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于2020年2月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推荐用法为20 g/次,1 次/d,随餐服用;对于持续粪便稀少的患者,剂量减至10 g/次,1 次/d[19]。乳糖醇在OIC中的应用目前尚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临床上可将其尝试用于治疗轻至中度OIC。

3. 刺激性泻剂:刺激性泻剂包括比沙可啶、番泻叶、酚酞、蒽醌类药物和蓖麻油等。该类泻剂主要作用于肠道神经系统,促进肠蠕动,增加肠液分泌。长期使用刺激性泻剂会引起药物依赖、结肠黑变病等不良反应,从而导致其临床应用受限[20],故建议短期、间断使用此类泻剂,且仅将其作为便秘治疗的补救措施[1]

4. 促动力剂:促动力剂主要为5-羟色胺4受体激动剂。5-羟色胺4受体激动剂与肠神经末梢的5-羟色胺4受体结合后,促进胆碱能神经递质释放,增加肠道动力,缩短结肠传输时间,从而促进排便,尤其适用于治疗结肠慢传输型便秘。在用于治疗戒毒人员OIC时,促动力剂的药物作用机制针对了戒毒人员肠道蠕动能力下降的病理生理改变,疗效显著。

普芦卡必利已被多项国内外研究证实能显著改善慢性便秘患者的肠道功能,缓解便秘症状[21]。促动力药单独治疗OIC有效,也可联合渗透性泻剂使用,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均良好。研究显示普芦卡必利4 mg/d组、普芦卡必利2 mg/d组和安慰剂组中平均每周完全自主排便次数≥3次的患者比例分别为69.0%、60.7%和43.3%[22]。夏瑜等[23]的研究结果显示,普芦卡必利与乳果糖联合用药8周后,每周排便次数≥3次的患者比例和3 d胃肠道排空率均高于单用乳果糖组[70.79%比34.83%、(89.0±5.9)%比(68.0±4.8)%],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23.08,t=26.05;P均<0.05)。普芦卡必利的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腹泻和腹痛等,但多为轻至中度,数天后可缓解。因其在妊娠期使用的临床经验有限,故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普芦卡必利。若哺乳期妇女确需用普芦卡必利,应暂停母乳喂养。普芦卡必利的推荐用法为成人2 mg/d,老年人1 mg/d,可在1 d中的任何时间服用。

5. 促分泌剂:促分泌剂包括鸟苷酸环化酶-C(guanylate cyclase-C,GCC)激动剂、氯离子通道激动剂和钠-氢交换体3(Na+-H+ exchanger 3,NHE3)抑制剂,其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促进肠道分泌,增加肠液,软化粪便,改善便秘症状。

GCC激动剂包括利那洛肽、普卡那肽(plecanatide),其不但增加氯化物、碳酸氢盐分泌,还可降低肠道痛觉末梢神经的敏感性,减轻内脏疼痛[24],显著改善患者便秘症状,如改善腹痛、腹胀等腹部不适等。GCC激动剂药物本身及其代谢产物极少被吸收入血,故不良反应较少。腹泻为GCC激动剂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多为轻至中度,患者一般可耐受[25]。妊娠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使用GCC激动剂;哺乳期妇女若确需使用GCC激动剂,应暂停母乳喂养。目前推荐利那洛肽的适应证为成人慢性原发性便秘和成人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1,26],推荐用法为290 g/次,1 次/d,早餐前服用。普卡那肽的适应证为成人慢性原发性便秘,推荐用法为3 mg/次,1 次/d,整片吞服,不受进食影响。

近期一项多中心的Ⅱ期临床试验确定了利那洛肽在OIC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该研究纳入254例患者,将其随机分为利那洛肽145 g/d组、利那洛肽290 g/d组和安慰剂组,治疗8周后,3组患者每周完全自主排便次数分别较同组治疗前平均增加了2.9、3.5、1.6次,利那洛肽145 g/d组和利那洛肽290 g/d组与安慰剂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均<0.01);所有治疗组患者均未出现严重不良事件[27]。目前尚无普卡那肽治疗OIC的循证医学证据。因此,对于患有OIC的戒毒人员,当常规泻剂无法改善便秘症状时,可尝试使用利那洛肽,可参照治疗慢性原发性便秘的推荐剂量。

鲁比前列酮属于氯离子通道激动剂,可激活肠上皮细胞顶膜的2型氯离子通道,使其分泌大量氯离子进入肠腔。目前指南共识推荐鲁比前列酮的适应证为OIC、慢性原发性便秘和年龄>18岁的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多项研究证实了鲁比前列酮用于治疗OI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观察期为12周的一项Ⅲ期临床试验中,使用鲁比前列酮治疗的患者中每周完全自主排便次数≥3次的患者比例高于安慰剂组(27.1%比18.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8]。鲁比前列酮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腹泻等,多为轻至中度,安全性良好。只有利大于弊时,才可考虑将鲁比前列酮用于妊娠期妇女;若哺乳期妇女确需使用鲁比前列酮,应暂停母乳喂养。鲁比前列酮用于治疗OIC的推荐用法为24 g/次,2 次/d,餐中服用。

坦帕诺(tenapanor)是钠-氢交换体3抑制剂,能够抑制钠-氢交换体3,减少钠离子在小肠和结肠的吸收,从而增加肠液量,加快肠道蠕动。坦帕诺还可缓解便秘患者的腹痛症状,但其机制尚未阐明。坦帕诺的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其次为腹胀、胀气、头晕。目前尚不清楚坦帕诺是否会伤害胎儿和进入母乳,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均需慎用此药。坦帕诺的适应证为成人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推荐用法为50 mg/次,2 次/d,在早餐前或第1餐前和晚餐前服用[29]。目前尚无坦帕诺治疗OIC的循证医学证据,但可尝试将其用于治疗戒毒人员的OIC。

6. 阿片受体拮抗剂:纳洛酮是非选择性阿片受体拮抗剂。口服纳洛酮主要作用于胃肠道μ阿片受体,可显著改善OIC症状[30]。口服纳洛酮治疗OIC的有效剂量个体差异较大,建议以低剂量(2 mg/次、3 次/d)起步,再逐渐调整至最佳治疗剂量。

外周μ阿片受体拮抗剂可选择性作用于胃肠道μ阿片受体,显著缩短结肠传输时间,改善便秘症状,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由美沙酮等阿片类药物脱毒治疗导致的OIC,既可改善便秘症状,又不影响美沙酮等药物激活中枢阿片类受体,故不影响脱毒效果。

纳洛西酮、甲基纳曲酮和纳尔地丁属于外周μ阿片受体拮抗剂,其通过结构修饰选择性作用于胃肠道μ阿片受体,对中枢神经阿片受体没有作用,此类药物已被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批准用于治疗OIC。纳洛西酮是纳洛酮的聚乙二醇衍生物。聚乙二醇可抑制纳洛酮通过血脑屏障,同时保留纳洛酮对胃肠道μ阿片受体的亲和力[30]。口服纳洛西酮治疗OIC的推荐剂量为12.5~25.0 mg/次,1 次/d。纳洛酮和纳洛西酮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头痛等,患者多可耐受。甲基纳曲酮是纳曲酮的衍生物,仅作用于外周神经μ受体,不激活中枢神经阿片受体,其主要不良反应是过度肠蠕动致腹部绞痛和恶心,有致胃肠道穿孔的风险,故推荐用于紧急缓解OIC症状。甲基纳曲酮的用法为皮下注射,剂量按患者体重计算:体重<38 kg者,0.15 mg·kg-1·次-1;体重38~<62 kg者,8 mg/次;体重62~114 kg者,12 mg/次;体重>114 kg者,0.15 mg·kg-1·次-1。纳尔地丁是口服的纳曲酮衍生物,极少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影响极小,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和恶心等,推荐用于治疗顽固性OIC,剂量为0.2 mg/次,1 次/d[31]

7. 微生态制剂:益生菌或含有益生菌的微生态制剂可纠正肠道微生态失调,从而改善患者便秘症状。戒毒人员的肠道微生态失衡可间接导致便秘,因此,微生态制剂可作为戒毒人员便秘的辅助治疗方法,但缺乏临床循证医学的确切证据。

8. 中成药:不少汤剂或中成药制剂能改善慢性功能性便秘患者的症状和结肠的传输功能,经临床实践证实对戒毒人员的便秘治疗有效,但长期使用的不良反应影响了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仅可作为其他药物治疗的补充。

9. 润滑性泻剂:润滑性泻剂包括甘油、液体石蜡和开塞露等。经直肠给药,通过润滑肠壁、软化粪便发挥通便作用。因其作用温和,润滑性泻剂适用于有便秘症状的老年人、儿童,伴高血压、动脉瘤或痔疮的便秘患者,以及术后排便困难的患者。



 
 
 
 
 
 
 
 





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执笔者                        

缪应雷(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王昆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办),侯晓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消化内科),缪佳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张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张伦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朱云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唐君瑞(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石梦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





参与共识讨论和修订的专家(以姓氏汉语拼音排序)        

陈道鹏(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陈欣(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戴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消化内科),杜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检验科),和双江(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侯晓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消化内科),李虹(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林琳(江苏省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柳志明(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罗华友(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肠外科),缪佳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缪应雷(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石梦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唐君瑞(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陶毅敏(昆明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王昆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毒品依赖和戒治重点实验室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办),魏凤玲(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武强(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习松(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徐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肠外科),杨潇(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胃肠外科),张建磊(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张伦嘉(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张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张颖(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赵怀宇(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周丘(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朱梅(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办),朱云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邹继学(云南省戒毒管理局)





参考文献                        





版权声明                       

本文为《中华消化杂志》原创文章,版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如需转载本文,请联系本刊编辑委员会获得授权,并在文题下醒目位置注明“原文刊发于《中华消化杂志》,卷期,起止页码”,谢谢合作!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    

《中华消化杂志》官网    

网址:http://www.zhxhzz.org    

   

Email:zhxhzz@shsma.org.cn   

电话:021-62531885    


                   




审核: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