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61号文件精神,上海市医学会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组织上海地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评各环节将严格落实本市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须遵守。
考评日期:10月17日(周六)
考评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各专业的具体考评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即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开始工作;
2.规培学员从规培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即2017年12月31日前开始规培,且必须出具医学影像类(或与报考专业相关)定向培养的依据;
3.报考医师类专业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所报考的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
4.报考技师类专业者,须持有“放射医学技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5.已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明》者,合格证明长期有效,不需要参加考试;
6.每一位考生限报考一门专业。
时间:8月11—25日
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点击“考生入口-网上报名-全国医用设备资格考试”
参照考生须知及报名流程完成网上预报名
时间:9月1—3日 9:00—16:00
地点:上海市医学会三楼报告厅(北京西路1623号)
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且经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的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须提供上一级别相关学历证书;
4.报考医师类别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技师类别须同时提交相应“放射医学技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10月12—17日
时间:10月17日(周六)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水笔),凭个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见准考证上要求)入场参加考评。考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发布考评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
成绩合格证明已实行电子化,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