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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10:52:07 浏览次数:12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2018年12月31日整体完成,但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申报项目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3、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4、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完成人和单位。医学科普作品是指以普及医学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国民医学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包括医学科普图书、广播影视节目、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为载体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出版物);

5、在卫生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为提高卫生相关行政部门及卫生服务组织等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保护和发展人民健康做出突出贡献项目等。

二、申报所需材料

推荐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需在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中填写《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推荐系统登录入口为上海市医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shsma.org.cn/)科技奖励专栏,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2019年版)。待推荐项目在系统中显示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导出并打印纸质材料整理后报送。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需按顺序要求装订成上下册,上册一式4份,下册1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装订,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须在推荐书中指定位置盖章,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摘要》须以系统中导出的为准,A4纸打印,一式20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请勿加封面。

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特殊要求者除外)。

上海医学科技奖申报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

上册一式四份,材料包括(带 *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1、《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

* 2、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

* 3、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报告复印件;

4、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 5、应用单位列表及应用证明(基础类项目除外);

* 6、归档证明;

  7、获得计划、基金资助相关结题报告复印件;

8、获得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 9、实验动物证明(不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除外);

  10、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下册一份,材料包括(带 *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1、代表性论文列表及论文复印件;

2、代表性论著列表及论著复印件;

   3、其他证明。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网络推荐系统开通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并按推荐程序报送至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北京西路1623号501室)。

已连续两年申报而未获奖的项目,须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报。

各高等院校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直属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推荐报送;各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由区医学会审核后推荐报送

联系人:张    方奕

 话:62674606;62565939转1501分机  

 真:62172882

E-mail:kjpgb501@shsma.org.cn

四、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推荐项目汇总表等有关资料请从上海市医学会网站(www.shsma.org.cn)下载。


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