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2019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的项目必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等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整体完成,但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成果。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
2、项目完成人应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能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并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与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
3、致力于科学前沿,具有独立开展基础、临床学术研究的能力,在科学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4、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原创性成果,产生了一定的学术影响;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前景,推动本学科及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
5、项目涉及技术发明为国内首创,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已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
二、申报所需材料
推荐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的项目需在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系统中填写《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推荐系统登录入口为上海市医学会官方网站(http://www.shsma.org.cn/)内“科技奖励”专栏,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2019年版)。待推荐项目在系统中显示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导出并打印纸质材料整理后报送。推荐书及附件材料需按顺序要求装订成上下册,上册一式4份,下册1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推荐书》等材料须采用胶装装订,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须在推荐书中指定位置盖章,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摘要》须以系统中导出的为准,A4纸打印,一式20份。为便于评审及归档,请勿加封面。
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特殊要求者除外)。
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申报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
上册一式四份,材料包括(带 *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1、《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
* 2、查新咨询报告复印件;
* 3、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报告复印件;
4、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 5、应用单位列表及应用证明(基础类项目除外);
* 6、归档证明;
7、获得计划、基金资助相关结题报告复印件;
8、曾获得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 9、实验动物证明(不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除外);
10、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下册一份,材料包括(带 * 者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1、代表性论文列表及论文复印件;
2、代表性论著列表及论著复印件;
3、其他证明。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网络推荐系统开通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并按推荐程序报送至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北京西路1623号501室)。
各高等院校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直属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推荐报送;各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由区医学会审核后推荐报送。
联系人:张 晨 方奕奕
电 话:62674606;62565939转1501分机
传 真:62172882
E-mail: kjpgb501@shsma.org.cn
四、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申报项目汇总表等有关资料请从上海市医学会网站(www.shsma.org.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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