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技术等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秩序,我会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近期将对本市开展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技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技术、胸腔镜诊疗技术、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并同时接受相关技术培训基地的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技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技术和胸腔镜诊疗技术审核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审核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请已在临床开展上述技术的医疗机构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医学会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申请,逾期请在每年1月、7月的1~15日申报,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审核申请需递交如下材料:
1、技术审核申请书(试行)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2、技术开展情况一览表(起止日期: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3、人员登记表(一人一表,并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从业人员汇总表(一式六份,其中至少有一份为原件);
4、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医疗器械或药品注册证书、经营厂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5、如需申报技术培训基地,请同时递交培训基地申请表(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
以上材料请随附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或发至邮箱kjpgb@hotmail.com),相关管理规范及申请表格下载请登录医学会网站http://www.shsma.org.cn或至邮箱kjpgb1623@163.com(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申请相关表格另行发布)。
材料递交时间:周一、三、五 上午 9:00~11:00
联系人:张晨 韩琳 贾怡蓓
电 话:62172882、62674606
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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