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委员会: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各专科分会的作用,促进学会工作发展,根据《上海市医学会专科委员会先进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先进评选办法》)(沪医会〔2014〕4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医学会专科委员会年度考核及先进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4年7月8日上海市医学会第35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先进评选办法》要求,每个专科委员会在每年年底都要参加考核,提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同时进行先进个人(优秀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优秀秘书)的申报工作。
二、为做好考核及评选工作,请各专科委员会将实际开展的2016年工作情况按要求分别以学术、继教、科普、组织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制定2017年计划,具体提交材料包括:
1、2016年度工作总结表(含考核内容供参考)(附件1)
2、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2、3)
3、2017年度主要学术工作计划表(附件4)
4、2016年度会议记录本
三、《先进评选办法》及提交材料电子版可以到上海市医学会网站(www.shsma.org.cn)“组织管理”下“信息发布”栏目中查询和下载。
四、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至:上海市医学会组织管理部(北京西路1623号316室,邮编:200040),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分别发至组织管理部(sma.zzb@vip.163.com)和学术继教部专职秘书邮箱,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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