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和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医政〔2016〕01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秩序,我会按照国卫办医发〔2012〕87号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和国卫办医发〔2012〕88号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将对本市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和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估。请各医疗机构于5月31日前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技术评估申请书(B表)”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2、“人员登记表”(一人一表,并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从业人员汇总表”;
3、请按照《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或《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三级、四级手术目录汇总后如实填写“技术开展项目一览表”,必要时提供“技术开展情况一览表” (起止日期: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以上材料请按照要求填写,并随附电子版(发至邮箱sma501@163.com),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及申请表格下载,请登录医学会网站http://www.shsma.org.cn,或医疗技术评估联系群。
材料递交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 9:00~11:00
联系人:张晨 韩琳
电 话:62172882
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