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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学会关于推荐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8 14:06:38 浏览次数:670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上海地区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24]45号)的相关内容,我会现征集有意向申报本次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项目。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的拟申报项目汇总后,填写项目情况表,并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24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kjpgb501@shsma.org.cn。

我会将在汇总各单位的申报意向后,根据择优限额推荐的原则,以上海医学科技奖历年优秀获奖项目为推荐基础,确定本年度上海市医学会推荐中华医学科技奖的申报项目。

特别提示:根据今年的推荐项目要求,请先检查本单位的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2、2023年连续两年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最终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2、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4年推荐项目完成人(否则系统会提示完成人重复)(提示:请确认是否参与非本市牵头项目并获奖)。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否则系统会提示完成人重复)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所列论文应为202211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含在线发表)。综述类和评论类论文、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图书类著作不能列为代表性论文。所列论文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

7.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第一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为(或包含)第一完成人,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第一完成人。

 

附件:1.中华医学会关于2024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4年中华奖拟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联 系 人:方奕奕  唐清蓉 

  联系电话:62674606

  电子邮箱:kjpgb501@shsma.org.cn

                                                    

 

                                             

                     上海市医学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