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委员会: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各专科分会的作用,促进学会工作的发展,根据《上海市医学会专科委员会先进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先进评选办法》)(沪医会〔2014〕4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上海市医学会专科委员会2015年度考核及先进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4年7月8日上海市医学会第35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先进评选办法》要求,每个专科委员会在每年年底都要参加考核,提交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同时进行先进个人(优秀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优秀秘书)的申报工作。学会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得分的高低,按照比例,评选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为做好考核及评选工作,请各专科委员会将实际开展的工作情况按要求分别以学术、继教、科普、组织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制定计划,具体提交材料包括:
1、2015年度工作总结表(含考核内容供参考)(附件1)
2、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2、3)
3、2016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学术工作(附件4)、组织建设和其他
4、2015年度会议记录本
三、《先进评选办法》及提交材料电子版可以到上海市医学会网站(www.shsma.org.cn)“组织管理”下“信息发布”栏目中查询和下载。
四、请于2016年1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至:上海市医学会组织管理部(北京西路1623号316室,邮编:200040),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分别发至组织管理部(sma.zzb@vip.163.com)和学术继教部专职秘书邮箱,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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